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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制保障论坛”及征文活动的通知
发布者:     发布日期:2007年05月04日 09:39     点击数:

发表于: 2007-05-04 09:39  点击:2450
关于举办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制保障论坛”及征文活动的通知
会字[2007]41号

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法学会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学会,各副省级市和计划单列市法学会,各学科(专业、专门)研究会:
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,这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又一重大历史任务,具有重要意义。为从法制上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务实、有序地进行,中国法学会决定于今年9月在杭州市举办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制保障论坛”。论坛由浙江省法学会承办。
论坛采取以文与会的形式。请即组织有较高理论水平和法学研究水平的法学、法律工作者撰写论文。现将论坛征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论坛参考选题
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制保障基本理论研究;
农村综合改革法制保障研究;
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法制保障研究;
农村征用土地制度改革法制研究;
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法制保障研究;
村民自治法制保障研究;
农民工的历史地位、作用与权益的法制保障研究;
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法制保障研究;
建设环境整洁优美新农村社区的法制保障研究;
发展现代高效生态农业法制保障研究;
完善农村医疗服务体系的法制保障研究;
完善农村普及义务教育的法制保障研究;
农村法制教育研究;
农村职业教育法制保障研究;
二、征文要求
(一)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,结合农村实际,围绕论坛主题,在参考选题的范围内,撰写出贴近实际、理论上有创新、措施上有普遍意义、对决策和法制建设有重要参考价值的调查(或研究)报告或论文,字数掌握在5000字左右。
(二)征文截止日期为2007年8月20日。以邮戳和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。应征论文定稿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浙江省法学会邮箱:lawsociety@mail.hz.zj.cn;以书面形式寄送的,请附电子版软盘,寄至:杭州市省府路11号省行政中心十号楼浙江省法学会研究部,邮编310007,信封上请注明“新农村建设法制保障论坛征文”字样。
中国法学会、浙江省法学会将组织专家从应征文章中评选出优秀论文。有关论坛活动的具体事项,另行通知入选论文作者。
联系人及电话:
浙江省法学会研究部 胡 铮 0571—87059397
袁华明 0571—87059397


中国法学会
2006年4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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